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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制性原因不可忽视
“导致地方政府负债快速增长有许多原因,诸如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兴建大型公益项目等。但透过现象看本质,地方政府负债快速增长不可忽视对体制性原因的分析。”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分析说。
长期以来,中央与地方之间的事权划分并不清晰,很多支出项目都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地方政府支出责任往往超出其可用财力。资金不足,发展却不能滞后。财力缺口越来越大,只有通过隐性举债解决问题。除了被动举债的压力外,地方政府还有主动举债的动力。在“政绩考核”压力下,投资可对GDP有直接的拉动作用,让地方官员“面子上更好看,政绩上更突出”。
2008年金融危机后,地方政府面对经济增速放缓的压力,更有了举债的压力和动力。根据审计署公布的数据,在2010年底,地方政府债务10.7万亿元中,有5.23万亿元形成于2009年和2010年。另外,由于地方隐性债务缺乏必要的透明度和健全的约束机制。地方政府举债投资兴建的一些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大而无当,项目现金流回收“量小而且速度慢”,只能不断挖掘渠道借新债、还旧债。这种新的融资渠道成本更高,地方债务有可能像滚雪球似的不断膨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