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降低成品油价格和提高国产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答记者问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自6月1日零时起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230元和220元,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由每千立方米925元提高到1155元,每千立方米提高230元,提价幅度为24.9%。同时改进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理顺车用天然气与成品油之间比价关系。对此,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方面负责人。
问:5月初以来国际市场油价持续下跌,为什么现在才下调国内成品油价格?
答:国内油价调整主要是依据国际市场一段时期内相关原油价格变动情况,也就是说,国际市场某种原油某一天或某几天价格变化较大时,国内成品油价格不会调整,只有当国际市场相关油种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国家才可能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这主要为了避免国际市场油价剧烈波动导致国内油价频繁调整。因此,国际市场一地原油期货价格的变化不会同时、同幅直接地反映到国内,引起我国成品油价格每天变化。
4月14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以来,国际市场油价经历了一个先升后降的过程。5月3日美国西德克萨斯轻质原油(WTI)期货价格一度冲至每桶86.19美元,之后受市场担忧欧盟经济复苏受阻等因素影响,出现快速回落。同样的,国内成品油调价参考的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也经历一个先升后降的过程,5月初之前一直处于上升态势,之后才逐步回落,近日降幅达到了4%,满足了现行成品油价格机制规定的调价边界条件,因此,国家决定适当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应当讲,国内油价适当下调,是与近一时期国际市场油价总体走势相一致的。
问:为什么选择在这个时间提高天然气价格?
答:今年以来,国民经济运行开局良好,继续朝着宏观调控的预期方向发展,回升向好的势头进一步巩固。一季度,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11.9%;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9.6%;财政收入增长34%;前两个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同比增长1.2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7.9%;进出口总额增长44.1%。价格总水平保持基本稳定。一季度平均,CPI、PPI、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分别上升2.2%、5.9%和11.5%,其中生产资料价格上涨主要是受翘尾因素影响,新涨价因素仅在1-2个百分点之间。综合各方面的情况判断,二季度价格总水平将继续保持温和上涨态势。
在经济增速回升、经济效益明显好转、价格总水平低位运行的背景下,及时疏导一些积累已久的价格矛盾,既可以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抑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发展;又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还可以将价格调整对价格总水平和各方面的影响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
问:为什么要提高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
答:这次提高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一是国内天然气资源匮乏。我国天然气资源人均占有率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0%。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国内天然气产量已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2006年我国成为天然气进口国之后,进口数量逐年增加。2009年我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约900亿立方米,其中进口78亿立方米,对外依存度已超过8%。2010年进口量预计超过150亿立方米。即便如此,天然气供应仍然存在较大缺口。据有关方面测算,2008年和2009年国内天然气供需缺口分别为30亿和90亿立方米左右。
二是国产天然气价格大幅度低于其他可替代能源价格。国际市场天然气价格通常为等热值原油价格的60%左右(出厂环节),而目前国产陆上天然气平均出厂基准价格仅相当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的25%左右。与其他可替代能源价格相比,国内天然气价格相当于等热值液化石油气价格的四分之一,燃料油价格的三分之一,进口天然气价格的一半左右。
三是供求矛盾日益突出。由于国产天然气价格大幅度低于其他可替代能源价格,各地争上以天然气为原料或燃料的高耗能项目,纷纷进行“油改气”,导致天然气需求过快增长,部分地区“气荒”和加气难现象时有发生。价格是引导市场资源配置最灵敏、最直接的信号,适当上调天然气价格,对于合理有效配置天然气资源,促进资源节约,保证天然气生产供应,已经十分必要而且紧迫。
问:我们注意到,国家在提高天然气出厂价格的同时,还出台了完善天然气价格管理的政策,主要有哪些内容?
答:这次国家在适当调整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的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天然气价格管理政策。
一是取消价格“双轨制”。上世纪80年代,为筹集天然气勘探开发资金,调动企业生产积极性,国家对天然气实行计划内、外两种价格,允许计划外气量高价销售。价格“双轨制”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对扶持天然气工业发展、培育天然气市场、扶持化肥等涉农产品曾经起到积极作用,但缺点是不能体现公平负担的原则,也增加了政府监管的难度。早在2005年国家即决定取消价格“双轨制”,但鉴于当时计划内、外气价差距较大,一步取消存在困难,决定采取分步实施的办法,在当年推出天然气价格改革方案时,将计划内气量和部分计划外气量统一归并为一档气,其余为二档气,实行不同的价格。归并后一档气量占全部气量的85%以上。这次国家决定对仍然存在一、二档气价的大港、辽河、中原三个油气田价格进行并轨,彻底取消价格“双轨制”。这样做可以进一步简化价格管理,公平用户负担。
二是进一步扩大价格浮动幅度。目前国产陆上一档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允许的浮动幅度为上下10%,二档气允许上浮10%、下浮不限。这次将并轨后的出厂基准价格允许的浮动幅度统一确定为上浮10%、下浮不限,即允许供需双方在不超过出厂基准价格上浮10%的前提下,协商确定具体价格,赋予供需双方更大的定价自主权。进一步扩大价格浮动幅度,不仅可以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而且在能源市场供应比较宽松的情况下,天然气供应企业可以更多地让利于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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