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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经济分类是当前预算公开中的重要问题。”中国政法大学财税经济法研究所副所长施正文教授指出,经济分类更能反映出钱具体花在了什么地方。比如,一个项目功能分类说是用于教育,经济分类则要解释在教育这个大的范围里,工资、住房、车款各用了多少,这些指向的是钱的具体去向。
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教授张光认为,当前财政预算公开中最主要的问题是公开得还不够详细。他表示,如果在2016年之前能完成预算全本的公开,就会避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情况,同时也可以避免一些暗箱操作的情况。
“如果预算公开得够详细,很少存在老百姓看不懂的情况。” 邓淑莲指出,当政府预算公开做得很规范,社会上就会有相关的讨论出现,财政专家也会站出来作解释。这时候,老百姓就会知道面对预算公开应该问什么、向谁问、如何找资料。而当老百姓会看、会问了,预算公开将会被进一步推进到更高的水平。
未来部委公开预算应具备哪些特点?调查中,获选率最高的前三项分别是:“通俗易懂”(74.6%)、“足够公开”(70.2%)、“详细”(67.4%)。其他依次是:“直接”(46.8%)、“能耐心解释”(46.7%)、“简明”(40.5%)等。
预算公开要想制度化,首先要强化预算法治化程度
邓淑莲表示,财政预算是否足够公开是衡量政府透明度高低的重要指标,而当前老百姓对政府的不信任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政府自身不透明。此外,从全球角度来讲,预算公开是一个大趋势,公开水平在一定程度上与政府国际形象挂钩!
“立法严重滞后和部门决心不大,是中央财政预算公开存在问题的根本原因。”邓联繁指出,预算公开是财政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利益分配的规范、利益格局的调整、部门权力的约束,阻力非常大。部门决心直接关系到预算公开的程度与水平。
他认为,预算公开真正走向制度化,必须做出以下三方面的改革:首先要强化预算法治化程度,修改完善1994年出台的《预算法》,改变预算公开立法严重滞后的局面;其次要切实保障公众对于预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特别是要畅通公众参与预算公开全过程的渠道;最后要加强对预算公开中相关问题的监督与问责,增强部委预算公开的压力与动力。
“真正的预算公开应该由国务院制定预算公开的条例或者办法,来规定预算公开中的实体问题和程序问题。”施正文说,老百姓如何获得预算公开的资料、发现问题后向谁提出、相关部门谁来回复、何时回复、老百姓不满意回复时如何处理等问题,都应该由法律法规加以规定。预算公开只有受到法律的保障和监督,才会真正走向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调查中,94.5%的受访者支持部委预算公开成为强制性规定,92.4%的人期待,国家制定部委预算公开的标准格式并强制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