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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模式打破瓶颈 浙江多渠道构建“大金融”版图

发布时间: 2012年05月18日 10:2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 中国证券报

 



  农村金融改革须坚持“三农”本色

  配套措施应尽快出台

  针对浙江省丽水市即将启动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综合研究室主任陈道富、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向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此举利于包括农村金融在内的整个民间金融体系完善发展。与此同时,农村金融改革并不是一个孤立的话题,财税政策、农村金融基础设施等相关配套方案亟待出台。

  配套措施亟需出台

  中国证券报:如何看待此次丽水即将启动农村金融改革试点,未来有哪些问题亟待解决?

  连平:农村金融改革,从金融体系方面而言,风险控制流程、标准、方式等需要细化,而且还需要整个社会方面的体制改革相配套。非常重要的一点,农村金融改革相关的财政、税收等政策应该尽快出台。对那些为“三农”、小微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应该给予更多的财税方面优惠。如,营业税、所得税等方面都应该给予明显减免。另外,对于农村金融机构的监管,监管部门本身有一套体系,如对村镇银行的监管有差异,但必须以有效控制风险为前提。

  我认为,监管部门在此时提出试点方案,反映出整个金融改革是在稳步向前推进。农村金融改革是我国整个金融体系中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是一个薄弱环节。我国的金融体系,从很大程度上讲,是以城市为主的金融体系。而农村金融体系虽然在不同阶段都有不同改变,但发展到今天依然存在许多问题。

  如,农村金融服务的对象有鲜明特点,以“三农”、中小微企业为主,相对其他金融领域而言,在控制风险方面有较大困难,但又须兼顾为他们提供很好的服务。在城市金融体系中,一些资产可以作为抵押或质押,而在农村金融中比较困难。

  陈道富:农村金融改革,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金融问题,其他诸多相关领域的配套政策、改革措施也必须跟上,包括财税、基础设施建设等。实际上,从金融角度来看,许多措施都已经陆续出台,包括未来针对这些农村金融机构的监管问题,也在考虑中。

  当前最为迫切的,除了财税方面的优惠政策,农村金融基础设施也需要完善。目前很多农村的基本金融服务、覆盖率还不够,大部分只做到了乡一级的覆盖。另外,还存在农村金融机构的监管、定位问题。比如一些支持“三农”、中小企业的金融机构,应定性为政策性金融机构还是商业金融机构。同时,要强调政策性金融业务跟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区别。中国真正需要发展的是政策性金融业务,而不仅仅是政策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金融业务,国家可以通过补贴这种指导方法,让任何机构都可以做,实现政策性金融业务的发展。

  此次改革试点,一方面是对农村金融这个薄弱环节的加强和完善;另一方面,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对于支持“三农”、中小企业领域的融资需求,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整个金融体系改革都在强调为实体经济服务,此次试点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民间资本、民间金融体系的发展,包括鼓励各种民间资本进入等。这些措施值得我们有更多期待。

  坚持“三农”本色

  中国证券报:我国农村金融应坚持怎样的发展模式?

  连平:农村金融的发展,必须认清发展方向,一定要坚持服务“三农”、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定位。比如大家关注的村镇银行,定位就是在村镇,不能走样或过大过快,否则之前的一些初衷就难以实现。

  村镇银行是农村金融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村镇银行在内的农村金融机构未来发展的关键在于:一是监管体系要完善;二是职业经理人要职业化,整个管理团队要专业化、职业化;三是必须做到信息透明,尤其是监管方面的信息透明。

  陈道富:农村金融发展本身就是一个国际难题,如何在经济可持续发展情况下,支持“三农”、中小企业发展需要深思和探讨。农村金融机构需要引导,必须真正在做“三农”。

  此次试点的意义,还在于可以将目前全国范围内的农村金融经验融于其中,集中在一个地方试点,逐步探索出合适的、科学的农村金融发展模式。未来应当推进农业保险的发展,还有农村金融征信体系的建立和发展。目前一些为农村服务的小贷公司其实已经可以使用征信系统。

  另外,村镇银行的发展比较坎坷。村镇银行的发展与其股权结构、发展定位等因素相关。村镇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未来如何发展,还需参考此次试点相应经验。目前我们还没有看到以往的发展瓶颈被打破,监管部门的相关配套改革措施需要进一步跟上。记者 陈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