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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武汉6月15日电(记者徐海波)7月1日起,武汉城镇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额将有所上调,最低缴存额和最高缴存额分别提高32元与380元。
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发布通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去年,武汉最低工资标准由900元上调至1100元。因此,住房公积金最低计缴基数相应的由900元提高到1100元。同时,月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武汉市2011年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
武汉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为8%,最高是12%。据此计算,公积金计缴门槛提高后,单位和个人每月最低缴存额均为88元,合计176元,比上调之前多缴存32元;最高缴存额为2738元,比上调之前增加380元。上限和下限均比上一年度提高了22%。
通知还称,有条件的单位可以超过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应负责将超缴部分并入职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并按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