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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将推五大举措 鼓励民资进入金融领域

发布时间: 2012年06月25日 07:5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 金融时报

 



  记者日前从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宣传推进会上了解到,“十二五”期间,云南将采取五大举措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

  一是拓宽民间资本投资实体经济的领域。积极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没有禁止进入的行业和领域,重点支持民间资本进入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投资市政公用事业、保障性住房、文化产业、社会事业、商贸流通等领域,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大力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促进金融产业发展壮大。

  二是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领域。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地方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参与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的增资扩股。鼓励民间资本按照集约化发展、地域适当集中的原则,规模化、批量化参与设立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三是鼓励民间资本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落实国家适当放宽小额贷款公司单一投资者持股比例限制等政策,按照《云南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方法》,鼓励民间资本投资组建小额贷款公司。

  四是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设立公司制、合伙制的私募基金、创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股权类投资企业,开展专业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投资咨询等业务。

  五是推动民间资本参与其他金融活动。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在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创办融资担保公司、产业投资公司、创业投资公司、租赁公司、财务公司、资信调查与评估公司、典当拍卖及会计师事务所等金融中介服务机构,有序参与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的改制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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