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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北京市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仅363元

发布时间: 2012年07月24日 10:5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 北京商报

 



  商报讯(记者 王晔君)在经济增速放缓的背景下,上半年北京城镇居民收入仍然跑赢经济增速,但一直强调的增加财产性收入仍然没有得到改观。昨日,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联合发布的数据显示,上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8154元,同比增长11.8%,相比之下,财产性收入仅为363元,同比增长5.8%,在居民收入构成中增速最慢。

  财产性收入是指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不动产(如房屋、土地等)所获得的收入,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不包括出售财物获得的收入。

  数据显示,1-6月,人均家庭总收入中,人均工资性收入13909元,同比增长10.6%;人均转移性收入5421元,同比增长12.2%;人均经营净收入683元,同比增长17.6%;人均财产性收入363元,同比增长5.8%。

  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表示,从数据来看,上半年城镇居民收入增长主要得益于经营净收入、养老金和转移性收入的快速增长,财产性收入对整个收入增长贡献明显不足。目前我国财产性收入占整个居民收入比重很低,不足1%,与发达国家差距很大,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上半年财产性收入增速较慢,与楼市调控与股市低迷有关。”

  2007年,十七大报告中首次提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使得增加财产性收入成为近几年来的热门话题。

  王雍君表示,财产性收入一般都是随着经济增长而自动增加的,政府不太容易操作,目前政府可以做的主要在利息方面。以前利息占居民收入的比重较高,但随着物价上涨及利率下调,比重越来越少,现在我国利率还处于较低水平,国家可以适当提高利率,增加民众的财产性收入。

  值得关注的是,1-6月,20%低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7848元,同比增长13.8%;20%高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34820元,同比增长7.3%。

  中国社科院区域经济研究专家徐逢贤表示,低收入家庭可支配收入增幅较快主要受益于各地上调最低工资和国家提高社会保障标准,高收入家庭往往是一些企业中高层,企业经营受经济放缓影响较大,进而可支配收入增长放慢许多。此前高收入家庭可支配收入增速一直比低收入家庭快,贫富差距日益扩大,现在这种情况,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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