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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豆浆里发现小老鼠 曝光反被判赔厂家1元钱

发布时间: 2012年08月21日 10: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 扬子晚报

 



  2 消费者遇到类似问题如何巧妙维权?

  据王进律师介绍,根据侵权责任法的基本原则,消费者索赔应符合以下3个条件:一是产品存在缺陷;二是存在消费者的人身或财产损害;三是损害和产品缺陷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因此,发生纠纷时,消费者应根据自己的具体损失,依法维权。消费者维权时应找准维权对象。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作为消费者要正确、及时地搜集并保存证据。根据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因此,消费者应从侵权责任构成的要件入手,及时收集并保存“产品缺陷”、“损害事实”、因果关系”等三个方面证据,确保依法维权成功。就拿本案来说,豆浆当中出现老鼠,消费者在开袋之前是有可能发现的,这个时候就应当固定证据,而不应当将其打开,以免到最后说不清楚。

  3 进行监督报道的电视台是否要担责?

  其实,相关电视台的报道也是导致本案出现的一大关键性因素,只是相关豆浆生产厂家未对电视台方面提起诉讼。对此,王进律师认为,如果电视台在这起舆论监督报道中,一方面未尽完全核实义务,另一方面又夸大了消费者的投诉内容,从而导致厂家名誉受损,也应当要承担相应责任。当然,相关方面也需要厂家能够举证,且所主张的赔偿,也需由厂家提供造成损失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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