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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手术费用动辄数十万,对重症病人来说相当困难 (资料图片)
羊城晚报记者 林圳
广州市有一笔预算1亿元的救助重症病人的转移支付款项且执行率为零?自上月28日,广州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黄美银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披露出这一信息后,舆论大哗。然而,记者历时一周,遍访广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及部分区财政局,均被告知:不知道黄美银所说的这1亿元转移支付的来龙去脉,市财政确有每年安排1亿元用于医疗救助,但不是转移支付区(县)资金。
社会舆论普遍吃惊
上月28日,黄美银在向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作《关于广州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的专题调研报告》时透露:“广州市本级安排的一项救助重症病人的转移支付项目,预算1亿元,由于区要承担30%配套资金(市支付70%资金),结果当年没有一个区提出申报,该项目执行率为零。”但黄美银并未说明“当年”是指2010年还是2011年。
次日,这一重磅信息被各大媒体多以“亿元重症救助金一分未花”为题进行报道,引起强烈社会反响(详见本报8月29日A14版头条)。有人大代表、政府官员、网民或撰文,或发微博,或接受媒体采访,痛斥广州各区市“不作为”。
广州市社科院哲文所所长曾德雄表示:“这个消息让我非常吃惊,吃惊的有两点:一是广州居然有这么好的事。二是这样的好事,这么多救命如救火的钱,居然一分都没有花出去。”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在微博上感叹:“一亿元的救助资金啊!多少的小碧心啊,就这么地走了!痛心!”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税系主任林江表示:“目前这一个亿的资金没花出去,区里没有配套,也许不是各个区拿不出钱的问题,而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财局否认有转移支付
果真有“亿元重症救助转移支付”?如果一定有,广州市各区市说不申请就不申请了?难道没有一点约束力和强制性?当记者本月2日就这两个问题咨询广州市财政局时,该局经过“审慎研究”,于4日向记者发来书面答复———
一、从2009年起,广州市建立了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09〕21号),市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已按时足额缴入市医疗救助金财政专户,不是转移支付区(县)资金。
二、按穗府办〔2009〕21号文,市民政局医疗救助服务中心负责对全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金拨付审核,市财政局根据市民政局医疗救助服务中心审核结果,及时足额集中支付给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困难群众。经审核,2011年拨付救助金9070万元,2012年8月止已拨付7197万元,下半年将继续按规定拨付。
三、按照困难群众救助办法规定,救助金结转以后年度滚存使用,继续用于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支出。今后,将结合国家出台的城乡居民大病医保政策研究进一步加大医疗救助力度。
市财政局有关工作人员强调,未发现有黄美银所说的市本级转移支付给12个区(县级市)的亿元重症救助金,现有的是拨付给医疗救助金财政专户的专款。“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民政局说法佐证财局
为了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记者又采访了广州市民政局,该局社会救助处处长李志雄的说法与市财政局的回复相互印证。
李志雄表示,自己没听说过媒体报道的“亿元重症救助转移支付项目”。从2009年开始,市财政每年拨付1亿元给医疗救助金财政专户,用于一般疾病与重特大疾病的医疗救助,但这一个亿是财政拨款,不是财政转移支付。去年,加上财政拨付的1亿元,广州市民政局共筹集医疗救助金2.5亿元,当年花掉2.3亿多元,盈余1500万元。从这个角度讲,所谓的“亿元重症救助金一分未花”不符合事实。
李志雄还提到,“医疗救助金”的知名度并非不高,大多数有需求的困难群众都知道。本月1日,《广州市医疗救助试行办法》和《广州市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行办法》已正式实施,广州市“捧出”最高14万元,为患病的广州困难群众和因病致贫人员带去温暖。
按照黄美银所说,广州市12个区(县级市)是否见到过所谓的“转移支付”呢?萝岗区财政局的回应很有代表性:“医疗救助金市里一直有,但不是财政转移支付的形式,是通过计算摊给各个区一个额度,各区将这个额度的钱汇总到市里设立一个专项资金,有需要的市民通过街道、经区民政部门层层审核上报,向市里申请,市里批准了,钱就直接打到申请人手上,不经过区财政。”
市人大财经委6日下午作出回应———
报告有个别地方要修改
5日,记者就所了解到的情况向广州市人大财经委作了通报,期望对方能对黄美银的说法作出回应。据闻,6日上午,广州市人大财经委领导紧急约见市财政局、民政局相关负责人,研究如何回应羊城晚报记者的问题。当天下午5时半,广州市人大财经委作出书面回应———
“近几年,广州市人大一直对财政资金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很关注,为了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监督。今年,市人大财经委选择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作为切入点,以专题调研监督的形式,对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并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报告提交常委会进行审议。
今年8月,市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财经委提交的转移支付资金专题调研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调研报告较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我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使用的现状,提出的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在审议过程中也发现调研报告中个别案例的数据与市财政局提供的情况有出入,常委会后,经与市财政局核实,财经委采纳财政局的意见,对调研报告作进一步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