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本人委托顺丰快递邮寄一部苹果4S的手机(16G内存的)白色机器,快递单号112272059325,邮寄到广东省普宁市,代收货款金额3930元,客户名字叫陈立新,手机号码13539265712,机器发出之前是全新未激活的手机,手机串码是013185005562255,包裹在2012.10.14号发出,第二天快件送达客户那边,客户打开包裹但以资金没有到账为由先不签收手机,包裹被暂时退回顺丰普宁仓库,后来客户一直关机我联系不上,所以要求顺丰退回包裹,10月17号,退回包裹到达,由于担心物品给掉包,我叫派件员先打开包裹,里面的手机已经给掉包了,是一个串号为358688000000158的白色的32G内存的山寨机器,并不是原装的苹果手机,并且里面已经安装好了很多垃圾软件的山寨机器,等了多天后,今天顺丰快递一个理赔的工作人员致电给我说只愿意赔偿500元,我的可是16G4s的手机,价值3930元,希望315的工作人员能帮我讨回公道,谢谢你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