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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切实增强“恶意欠薪罪”执行力

发布时间: 2013年01月26日 15: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 华龙网

 



  诚然,法律保障了农民工讨薪的权力,也保证了其讨薪行为的人身安全,但是,农民工普遍缺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他们知识水平不高,很难拿起法律的武器;他们讨薪手段单一,只能博取民众的关注和请求政府部门的介入。而且由于资金缺乏,他们也很难请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在取证环节,农民工就已经处于劣势。

  “讨薪”成为政府管理插花地带,这让本就艰难的讨薪更加步履维艰。现实生活中,被欠薪的农民工首先会找清欠办,然后他们往往会被推到劳动局,劳动局又会推他们找信访办,信访办又叫农民工们找清欠……就这样,农民工陷入“讨薪”死胡同,经常是讨薪大半年,既耽误正常工作,也面临分文无获,讨薪成本也在这无尽的轮回中增加。

  所以,有法可依后,还需执法必严。政府部门要想切实保障农民工的权益,就要提升农民工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还要规范正规的执法流程,让农民工不再成为各部门踢来踢去的皮球。倘若任讨薪管理插花地带继续存在下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这一好举措就将成为一纸空文。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确立无疑是一个好的开端,它让“讨薪”有了法律依据,但更重要的还是要增加法律依据的执行力,是法律条文不再是一纸空文。

  (文/欧阳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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