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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配方乳粉监管加码

发布时间: 2013年12月27日 19:0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 央视网 |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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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婴幼儿奶粉监管再次升级。2013年12月2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3版)》。近几年,婴幼儿奶粉成为国人抢购的热销品,以至于香港出台限购令,澳门、新西兰、澳大利亚、荷兰、德国、美国等相继推出限制措施,对国外品牌的追捧和对国产品牌的不信任形成强烈反差。在此背景下,我国婴幼儿奶粉监管日渐严厉。与此前规定相比,新细则要求更高、措施更细、标准更严。不断加码的监管能否重树国产婴幼儿配方奶粉信心?

  原辅料每批必检

  奶粉大概是我国监管最严厉的食品之一,2013年12月25日,监管力度再次加强。

  “检测”是此次新细则的第一个关键词。要求企业对每一批原辅料逐一检测,对于生产各个环节,诸如奶源管理、原辅料进厂、生产过程控制、检验检测等关键环节,以及产品配方、生产工艺、自主研发和产品追溯等重要方面,借鉴了发达国家做法和药品监管经验,规定更严格更细致。

  “追溯”是新细则的第二个关键词。新版细则规定,产品标签、外包装、质量标准、出厂检验报告等信息需要在企业网站披露,对产品从原料采购到最终产品及产品销售所有环节都可有效追溯和召回。

  产品可追溯是将对奶粉生产、流通、销售各环节形成较大压力。我国乳品大的乳品企业,技术、设备实力与国外优秀企业相比并无差距,做到原辅料逐一检测从技术层面并无困难,但是实现可追溯并不容易,尤其是流通领域。奶粉销往哪个地区、哪个经销商、哪个卖场生产企业可以掌握,但是把每一个批次、数百种商品全部做到清晰可查难度不小。我国奶粉销售大多采用区域经销代理制,要做到每一个货架上的奶粉可追溯,对销售环节是巨大考验。

  “叫停贴牌”是新细则的第三个关键词。新细则规定,企业不得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委托,为其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也不允许为其他品牌持有人或代理人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得在国内生产其仅在境外注册商标和企业名称、地址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得在国内生产标注为境外企业名称、地址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目前中国市场上委托、贴牌生产的奶粉数量庞大,仅打着产地为新西兰或荷兰的奶粉品牌就多达三四百种。他们大多由个人或公司到新西兰或荷兰等地注册,委托海外工厂加工。按照新规,此类假洋奶粉将面临淘汰。另一类通过进口乳清蛋白粉或基粉,然后在国内添加营养素境内分装企业,亦将在禁止之列。

  此次婴幼儿配方乳粉新则传达出清晰的声音:我国在售婴幼儿配方奶粉,要么是中国奶源中国生产,要么是原装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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