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12年8月份,我用4.86万元在周口市购买李新社销售的山东济宁产吊车1台,付款后发现该产品无任何手续,连发票也没有。该车由李新社派人给我送到工地,送到即发现驾驶室门鼻子已经损坏,使用3天就发现钢丝绳拉毛,经检查发现造成钢丝绳拉毛的原因是因为大臂后端支撑钢丝绳的滑轮轴承不转,是焊死的,各种操作都不顺畅,比如,没档位牌,大臂升降指示翻过,等等毛病,经与李新社联系,他承认是三无产品,给我做了退款8000元的处理,但承诺以后哪里有问题就无偿维修哪里,但至今我才实际使用56天,出现了大转盘无法正常转动,转盘个别齿牙断裂,无法正常使用,李以已经出了保修期为借口拒绝维修,无奈,我只得投诉他,让他给我全款退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