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我于2011年3月9日购买了恒大城45#楼112室(期房);当时售楼员介绍并承诺说:该房为一楼,赠送私家花园,房间临湖,为湖景房,周边规划为绿地,房屋周围没有其他建筑;我们随即全款购买,而且房价是按湖景房较高房价来购买的。2012年10月7日,我们收房的时候才发现房屋西侧紧邻人行通道和通风口,当即就与验房员提出了质疑,并找售楼员,她说她也不知道有此建筑,我们随即与恒大物业及恒大沈阳总部取得联系,恒大方面表示会处理此事,在此期间,恒大联络人更换好几名,我们多次到总部去找负责人沟通,但根本无收获……,最后恒大相关人员做出解释:此建筑为合理建筑,不能整改,但是可以赔付1-2年物业费作为人性化补偿,对于售楼员未说明此建筑物,恒大表示不是恒大的责任,属售楼人员责任,叫我找售楼人员问责。对此,我不能接受此意见,再次要求恒大出具相关建筑审批手续,恒大仍不予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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