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2012年10月2日,本人在广西柳州市红星美凯龙家具槟榔家具店购买了沙发/茶几/电视柜/餐桌以及餐椅,全部为木质结构,总货款为28800元,交付定金为8800元。家具店铺内除样品以外没有现货,本人必须订做。等待2个多月,本人才看到所购买家具的实物,进行验货。槟榔家具店仓库中,本人看到的实物与10月2日在槟榔家具店中的样品差距太大,全部出现黑色的色带,而且分布很多,本人当场拒绝收货。原本人在槟榔家具店中整套家具为金板栗色,新到货物肉眼观看是黑色条纹色。由于与展示原物不符,当场要求换货。该店人员当场也认可了本人的换货行为,表示需要一定时间。但后来多次联系该商户却一改常态说家具不能退换。红星美凯龙商场进行了2次调解,因为本人从验货开始,就是走国家的三包程序,该店已经拖延时间3个多月。红星美凯龙客户专员也表示,我们根本不属于无理退货,可以不支付商场合同中规定的百分之二十违约金。但是商家完全无视国家的相关规定,表示换货办不到,退货必须收我们5000多的违约金。或者必须购买定金8800元的货品甚至更高价值物品。定金交了,东西拿不到,也不退货,这种强卖行为希望得到大家的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