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2012年12月15日,梁女士准备在济宁交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大众汽车4S店营业厅购买13款帕萨特轿车一辆。16日经协商,以23万1千8百元的价格卖给梁女士13款帕萨特轿车一辆,当日梁女士交付定金,19日交清全款,20日提车。24日朋友看车时发现交付的不是13款,而是11款。没有梁女士订车时的几个配置即1、无钥匙启动按钮位置不同、2、缺少前排驾驶员座椅加热按钮、前排副驾座椅加热按钮、记忆座椅等五个按钮。梁女士立即找到该店要求调换,该店负责人、业务员承认是他们工作失误,但拒不调换。该公司的行为显然是对消费者的欺诈,违法了法律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