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我和开发商在两年前签订了商品住宅房预售合同,缴纳了百分之四十的首付款,并在售房部的陪同下到银行办理了按揭手续,两年过去了,交房时间到了,可是银行按揭也因为开发商的原因没办下来,钥匙也拿不上,到银行咨询,工作人员说开发商就没有到银行办理按揭抵押手续, 现在开发商告知必须缴纳全款才能拿到钥匙,我们不同意,因为按揭的手续钱已经付过了。售房部还说我们的房子被开发商在出售给我们之后办理成廉住房了。 我该怎么办,只有起诉的办法吗? 这对他们没有一点作用。我只想按照之前的合同,办理按揭和入住手续。除了起诉我还能有其他办法吗?和他们协商无果。我还想知道廉住房和廉租房,还有经济适用房的概念,我这样的房子的房产证怎么办?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