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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站竣工两年不发电 岷江水电与汇源矿业掐架

发布时间: 2012年07月19日 09:1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水电站验收搁浅

  岷江水电与汇源矿业 “互诉”掐架

  高立萍 陈词

  [ 一座迟迟未能发电的水电站,让汇源集团受到岷江水电违约指控,而汇源集团也起诉岷江水电要讨回500万元的保证金,这互诉掐架背后究竟是一桩怎样的官司? ]

  一座迟迟未能发电的水电站使国内两大公司的诉讼战不断升级。一方是具有国资背景的水电大鳄——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岷江水电(600131.SH)],另一方则是民营矿业、电气巨头——汇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汇源集团”)。

  日前,岷江水电以违反合约为由,向汇源集团提出索赔。而此前,汇源集团曾提出双方在项目建设和验收上争议,起诉岷江水电以讨回500万元的保证金。

  双重索赔

  7月18日,岷江水电发布公告称,公司于7月16日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公司诉西部汇源矿业有限公司(下称“汇源矿业”)、汇源集团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已被受理。

  岷江水电请求法院判令汇源矿业向公司支付未建高载能企业违约金765万元,并要求汇源集团承担连带责任。同时,汇源矿业和汇源集团要承担诉讼费用。

  双方的争端起源于5年前的一桩交易。2007年,汇源矿业将其所持金川杨家湾水电力有限公司(下称“杨家湾水电”)股权转让给了岷江水电。根据双方协议:为确保杨家湾电站的电力销售,汇源矿业保证在金川县投资设立一家高载能企业,其用电量不低于10000万千瓦/年,并保证该企业用电五至十年。

  不过,汇源矿业并未按协议履行建设高载能企业的义务。

  就此事件,《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昨日致电汇源集团,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不方便接受采访。而这还不是汇源集团第一次被起诉。今年5月14日,被转让的杨家湾水电对原主人——汇源矿业发起诉讼,追讨经济损失、工程质量缺陷处理费用等合计逾1.1亿元。此案件目前已获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

  上述诉讼缘起于杨家湾水电站竣工两年仍未能发电。根据当时的规划,2004年投建的杨家湾水电站计划于2008年建设完工,不过直到2009年底才完成。

  “我们在2010年1月上旬进行的试运行过程中,发现电站隧道出现渗水;经鉴定,是施工过程中存在质量问题。”岷江水电一位不愿透露姓名人士向本报表示,作为工程建设管理方,汇源矿业对施工管理不到位,致使电站引水隧洞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并拒不整改,使公司1亿多元的投资长期不能投产运行,因此对汇源矿业提出索赔。

  “互为被告”

  虽然汇源集团受到“工程质量管控不到位”与“未建高载能企业”的指控,但两家公司的纠纷却是由汇源集团最先“挑起”的。

  曾入围胡润富豪榜的汇源集团董事长朱开友今年3月中旬将岷江水电告上法庭,根据诉状,该公司在2007年以1530万元的价格,将其所持有的杨家湾水电51%股权转让给岷江水电之后,并未完全从杨家湾水电项目中退出。汇源矿业在协议中向岷江水电作出两项承诺并支付保证金:一是对项目进行“工程管理总承包”,在规定工期、预算内按质量完工,保证金400万元;二是,在金川县设立一家用电量不低于10000万千瓦/年的高载能企业,作为杨家湾水电未来的定点销售对象,保证金100万元。

  汇源矿业方面称,到2009年底,杨家湾水电站建设项目完成,但在该项目建设和验收上,双方一直有争议,所以保证金一事搁浅。因此,为了要回共计500万元的保证金,汇源矿业今年3月份把岷江水电告上了法庭,请求判令岷江水电返还保证金500万元,并支付利息及违约金合计逾300万元。

  对此,上述岷江水电人士昨日表示,正是因为汇源矿业先提出诉讼,为了应对,公司随后也提出了相关索赔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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