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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发展十二五规划:粮食生产力超5.4亿吨

发布时间: 2012年08月07日 07:4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 发改委网站

 



  农村公路工程新建和改造农村公路100 万公里,实现所有具备条件的东中部地区行政村、西部地区80%以上的行政村通沥青(水泥)路。

  农村沼气工程建设户用沼气、小型沼气工程、大中型沼气工程和沼气服务体系,使50%以上的适宜农户用上沼气。

  农村安居工程完成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800 万户。基本解决国有垦区、林区、林场职工住房困难问题。建设游牧民定居住房24.6 万户,实现全国游牧民定居目标。

  六、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一)加强生态保护坚持保护优先,加强开发建设活动的环境监管,防止矿产资源开发和大型工程建设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破坏,加强对森林、草原、湿地、荒漠、河流、水源地、水生生物及野生动植物等自然资源的保护。严格林地保护制度,加强森林抚育和低质林改造,提高森林生态系统整体功能。坚持33自然恢复,发挥生态自我恢复功能,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

  加强森林、草原防火、病虫鼠害防治体系和预报预警应急能力建设。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加大增殖放流力度,加强海洋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继续实行休渔、禁渔制度。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提高海洋生态功能和生态承载力。加大对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的防治力度,防止对生态系统的破坏。

  (二)加快生态建设坚持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组织实施好“三北”等防护林、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天然林资源保护等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加大三江源地区、青海湖流域、岩溶石漠化地区、黄土高原地区、三峡库区、京津风沙源区、祁连山水源涵养区、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川西藏区和西藏生态屏障等重点地区生态建设力度。加强科尔沁退化草地、甘孜高寒草地、伊犁河谷草地等重点草原保护和建设。继续推进石羊河、敦煌、太湖等重点河湖与地区水生态修复治理。加快构建以青藏高原生态屏障、黄土高原—川滇生态屏障、东北森林带、北方防沙带和南方丘陵山地带以及大江大河重要水系为骨架,以其他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为重要支撑,以点状分布的国家禁止开发区域为重要组成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

  34图2 “两屏三带”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三)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的推广应用,引导农民科学施肥,多施绿肥、有机肥,推广病虫草害生物防治,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及生物农药,搞好农膜、农药包装物的回收再利用,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科学规划布局养殖场,加大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力度,加强土壤污染监测,开展污染土壤(场地)治理修复,有效控制和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支持有条件的农村地区开展垃圾集中处理,逐步建立户分类、村收集、乡(镇)中转、县(市)处理的垃圾收集清运与处理体系,引导条件暂不适宜农村地区实行源头分类、就地减量、资源化利用的垃圾处理模式。推35进农村水污染综合治理,在规模较大的村庄和城市周边村镇推广污水集中处理。实施农村清洁工程,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到2015 年完成6 万个建制村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强化农村工业企业污染排放监管,禁止工业和城市污染向农村扩散。

  专栏5 生态建设和环境治理重点工程01020304050607080910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对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区内1.07 亿公顷森林进行全面有效管护,加强公益林建设和后备森林资源培育。

  退耕还林还草在重点生态脆弱区和重要生态区位继续实施退耕还林还草,重点治理25 度以上坡耕地。

  防护林体系建设继续实施“三北”、沿海、长江流域、珠江流域等防护林工程,增加森林植被。京津风沙源治理完成一期工程,启动二期工程,进一步治理沙化土地。

  重点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依法划建一批国家级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

  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实施退牧还草、南方草原开发利用和草原防灾减灾等工程,建设草原围栏,改良草原3 亿亩,人工种草1.5 亿亩。

  水土保持与河湖生态修复继续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开展坡耕地综合整治,实施三峡、丹江口库区等重点地区水土保持,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5 万平方公里。加强石羊河、塔里木河等河湖的综合治理与修复及准噶尔盆地南缘防沙治沙工程建设,推进敦煌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

  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逐步扩大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县规模,通过加强林草植被保护和建设、合理开发利用草地资源等措施,加大石漠化综合治理力度。

  黄土高原地区综合治理通过水土保持及土地整治、森林植被保护和建设、草食畜牧业发展等措施,加大水土流失以及荒漠化严重地区综合治理力度。

  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通过天然植被保护、退牧还草、防沙治沙、水土保持等措施,使全区30%以上中度和重度退化草地得到有效治理,重点区域30%的可治理沙化土地和20%的水力侵蚀面积得到治理。

  361112131415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与建设保护和恢复林草植被,遏制草地植被退化、沙化,增强保持水土、涵养水源能力。祁连山水源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的保护和修复,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建设通过退牧还草、沙化草原综合治理、草原鼠虫害综合防治等措施,提高黄河水源涵养能力。

  青藏高原东南缘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建设工程,治理沙化面积250万亩。农村清洁工程推进农村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和无机废弃物收集转运,配套开展村庄硬化绿化。七、保障措施(一)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1、建立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落实中央关于“三农”政策有关规定,确保各级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继续向农业农村建设项目倾斜,土地出让收益重点投向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保证财政农业科技投入增幅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逐步提高农业研发投入占农业增加值的比重。严格执行耕地占用税税率提高后新增收入全部用于农业的规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计提和使用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农田水利建设的土地出让收益,严格执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全部用于耕地开发和土地整理的规定。拓宽农业投入来源,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努力形成多元化投入新格局。

  2、健全农业补贴制度。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完善补贴办法,增强补贴实效。进一步完善粮食直补政策,逐年增加农民种粮补贴。在现有粮食作物良种补贴范围的基37础上,逐步扩大良种补贴覆盖范围。加大适用农机具购置补贴力度,逐步扩大补贴范围,加快调整和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强农业生产成本收益监测,完善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挂钩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农业补贴政策后评估机制。

  3、健全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根据粮食生产成本及市场供求情况,逐步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引导粮价平稳上升,保持粮价合理水平。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探索建立以目标价格为核心的反周期补贴制度。完善主要农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健全重要农产品供求和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完善市场信息会商发布制度。

  充实粮棉油糖等主要农产品储备,适时启动主要农产品临时收储,支持企业增加商业收储,形成国家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中央储备与地方储备相结合的主要农产品储备体系。

  优化农产品进出口调节和储备吞吐调节机制,灵活运用国际市场调剂国内品种余缺。健全生猪市场价格调控预案。完善北方大城市冬春蔬菜储备制度,探索建立主要蔬菜品种价格稳定机制。加强农资产销调控,充分发挥化肥淡季储备作用,保障市场供应。

  4、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对生态脆弱地区和生态区位重要地区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研究设立国家生态补偿专项资金。鼓励和引导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38开发地区对保护地区、生态受益地区对生态保护地区的生态补偿。积极探索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

  (二)深化农村改革1、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和政策,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健全覆盖耕地、林地、草原等土地资源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全面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地块、面积、合同、证书“四到户”,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在依法自愿有偿和加强服务基础上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2、有序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严格宅基地管理,禁止违规多占宅基地,在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权益的原则下,依法盘活和利用好农村现有宅基地,探索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的退出和补偿机制。农村宅基地和村庄整理所节约的土地,首先要复垦为耕地,调剂为建设用地的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纳入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并优先满足39集体建设用地。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改革试点,严格控制试点范围和试点规模,确保土地增值收益及时全部返还农村。

  3、深化农村其它改革。深入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等农村综合改革。全面推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大幅增加奖补资金规模。继续开展农民负担重点治理,坚决防止农民负担反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保障农民对集体财产的收益权。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强化县联合社服务功能。继续推进国有林场、国有林区改革和农垦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水利改革,有序推进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认真总结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经验,积极探索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新途径。

  (三)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制度创新1、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改革征地制度,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逐步缩小征地范围,严格履行征地程序,完善征地补偿制度。提高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水平,依法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按照同地同价的原则及时足额给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合理补偿。在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经批准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非公益项目,允许农民依法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开发经营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纳入现行的城市国有土地市场统一管理,对依法取得的农村经营性40集体建设用地,必须通过统一有形的土地市场、以公开规范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

  2、创新金融支农体制机制。加大对农村金融政策支持力度,拓宽农村融资渠道,加快建立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资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务完善、运行安全的农村金融体系。引导农村储蓄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拓展农业发展银行支农领域,扩大邮政储蓄银行涉农业务范围。坚持农业银行为农服务的方向,稳定和发展农村服务网络。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切实发挥其为农服务主力军作用。放宽农村金融准入政策,鼓励和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金融机构,加快培育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以县为单位建立社区银行,有序发展农村小额贷款组织。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发展农村保险事业,健全农业保险制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上市。

  3、推进城镇化发展的制度创新。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坚持因地制宜、分步推进,把有稳定劳动关系并在城镇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及其家属逐步转为城镇居民。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要根据实际放宽落户条件,切实落实国家有关户籍制度改革的政策要求,逐步满足符合条件农村人口的落户需求。继续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大力改善对暂41时不具备在城镇落户条件农民工的公共服务,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覆盖。保证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并研究制定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升学考试的办法。将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以农民工、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等为重点,扩大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覆盖面。多渠道多形式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鼓励采取多种方式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着力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扩大县域发展自主权,稳步推进扩权强县改革试点,逐步提高县级财政在省级财力分配中的比重,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的体制。依法赋予经济发展快、人口吸纳能力强的小城镇在投资审批、工商管理、社会治安等方面的行政管理权限。

  (四)扩大农业对外开放1、积极实施农业“引进来”战略。鼓励进口国内紧缺型资源产品,适度进口结构性短缺产品,确保国内市场供给的稳定,缓解国内资源环境趋紧压力。加强进口农产品检验检疫和质量监督管理。引导外商投资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科技升级和管理优化。合理有效利用国外优惠贷款,更加注重“引资”和“引智”相结合。完善农业外资准入和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外商经营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准入制度,保护国内农业产业安全。

  2、加快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努力扩大优势农产品42出口,加强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搞好农产品出口的信贷和保险服务。加大财政、金融等支持力度,积极培育农业跨国经营企业,鼓励大型企业集团、农垦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远洋渔业企业等有条件的企业在境外进行农业林业资源开发、农产品加工、仓储运输、市场营销,逐步建立农产品国际产销加工储运体系。采取多种形式,支持我国企业通过参股、并购等方式,加入农业跨国公司全球供应链。

  3、推进农业国际合作与交流。充分利用多边、双边经贸合作机制,发挥我国在国际农业合作与磋商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国际农业合作健康发展。积极参与国际农产品贸易规则、农业标准制定、以及动植物疫原疫病防控、生物安全等涉农国际谈判与协作,建立公平合理的国际农产品贸易规则,促进形成正常稳定的国际农产品市场秩序。

  (五)加强农村法制保障认真执行相关涉农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保护农村资源环境,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加快制定《农业投入法》等法律法规,把行之有效的支农扶农政策措施制度化、规范化。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加强执法检查,提高执法水平。深入开展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农民法制观念,提高农民遵纪守法意识和正确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43八、实施机制(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和地方要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规划的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结合本部门、本地区发展实际,科学安排政府投资,合理引导社会资源,统筹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各项重大工程,确保规划落到实处。要加强规划宣传,共同营造全社会重视农业、关注农村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引导形成推动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大合力,努力开创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局面。

  (二)加强规划衔接协调有关部门编制指导行业发展的专项规划时,要加强与本规划的衔接和协调,有关专项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发展战略要与本规划相协调,提出的重大工程和重要举措要与本规划相衔接。地方在编制本地区农业农村发展规划时,也要加强与本规划的衔接,贯彻本规划的总体部署,落实本规划的总体要求,特别是要加强约束性指标的衔接。

  (三)加强考核评价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把粮食生产、农民增收、耕地保护、农村环境治理等作为考核地方特别是县(市)领导班子绩效的重要内容,尽快制定指标,严格监督检查。坚持“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研究完善具体工作方案。完善严格地方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44标履行情况的检查与考核,推行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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