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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债不会爆发系统性风险

发布时间: 2012年09月19日 07:4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 人民日报海外版

 



  随着各地为稳增长陆续投入新项目,外界开始担心新投资是否会加重地方债务风险。恰好今年也是地方政府偿债关键的一年,今年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与其他相关债务三类共计1.84万亿元。旧债未了,新债又举,中国地方债风险究竟有多大?对此,专家指出,要综合考查债务风险,不仅要看负债率,还要看债务的用途、财政收入情况、GDP增速、偿还能力等,更主要的是看经济发展基本面。综合多项指标判断,目前中国地方债处于安全区内,不会爆发系统性风险。

  地方债规模风险可控

  中国地方债规模有多大?根据审计署之前的公布,截至2010年底,除54个县级政府没有政府性债务外,全国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共计10.7万亿元。根据审计署报告,2011年、2012年,分别有约2.6万亿元和约1.8万亿元的地方政府性债务到期,合计占2010年底债务余额的41.66%。

  从政府层面看,相比西方发达国家,中国政府的债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据测算,中国国债负担率从1994年到2010年间的平均水平为12.52%,如果将或有、隐性负债考虑进来的话,截止到2010年,直接显性债务(国债)GDP比重为19.07%。再加上直接隐性债务(仅包括养老金缺口)则为39.17%。假定10%的或有债务,政府债务占GDP比重则上升为43.69%,仍远低于欧洲货币联盟《马斯特里赫特条约》规定的60%的警戒线。

  “要综合判断地方债务风险”。国家发改委投资研究所副研究员林勇明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不能只看政府负债率。我国与出现债务危机的西方国家不同,他们的政府资产有限,经济低迷,政府财政收入停滞,而我国虽然经济增速减缓,但仍然是高速发展的国家,地方政府借来的钱不是用于消费而主要进行投资了,这些投资能令政府资产增值,并且地方政府还拥有土地、国有资产等。

  地方政府有偿还能力

  举债不可怕,可怕的是借债人没有偿还能力。而我国地方政府是有一定偿还能力的,其偿还能力可以从财政收入、投资收益等方面体现。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分析,中央加地方公债总额与政府总财政收入相比仍较低。此外,从资金运用来看,中国地方债务逾70%都用于基础建设融资以及土地收储,这些同样增加了政府的资产总量。同时,中国的地方政府除了税收等收入之外,还拥有土地收入以及国有企业股权、已经盈利的一些基础设施等等,这些经过适当的财务安排,都可以支持这些地方债务的偿还。

  专家指出,地方政府债务在可承受范围之内,一个重要理由是,中国经济的实际增长率虽然可能有所回落,但仍将保持一定水平,因此,财政收入的增长也将保持同步增长势头。“我国中央政府财力雄厚,如果个别地方政府债务出现偿还问题,中央也有能力进行调控。”林勇明认为。

  有机构分析说,地方政府具有一定的偿还能力,原因一是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在增长,投入力度在加大;二是还有土地等资产变现后还债;三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也采取了一些资产处置的方式和其他融资手段。

  建地方债管理长效机制

  虽然目前地方债风险可控,但其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若不及时解决将后患无穷。巴曙松指出,整体来看,我国地方债务风险还是处于一个可控状态,但是,其局部的、阶段性的风险依然不容小觑,这主要体现在短期流动性风险较大、局部风险增大以及短期内的局部风险较为集中。也就是说,当前地方债务风险主要是流动性风险,而不是信用风险。

  巴曙松建议,在当前环境下,拓展信贷之外的融资渠道、盘活现有资产就成为地方政府的应急选择。从长远看,要化解地方政府债务,应建立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长效机制。这包括完善的分税制度、严格的政府债务约束机制、健全的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完善的地方债务管理机制等。只有从多方位、全过程地对地方政府债务实施有效管理,才能实现标本兼治。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认为,地方政府要建立整体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框架,这种框架实际上也是风险监控的管理框架,对不同类别的政府性债务进行分类、监控、具体分析,不能大而化之,要对每类债务的具体情况、期限结构、还款来源做到心中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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