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2011年11下旬,北京格调购物的服务专员孝衍菊致电我,推荐我参见格调购物的年终促销活动,介绍活动内容为预存货款3000以上,可以依预存款金额多少,获赠不同商品,并且3个月后,预存款可以全额返还。 我本无意购物,拒绝几次,但是服务专员反复联系,说是冲刺年终业绩,并且对我没有任何损失,因在格调购物先前也消费过,经不住再三劝说,就参与预存3000元的活动。
三个月后,我联系北京格调购物,被告知原来的服务专员已经不在公司工作,预存款支取需要扣除赠品的价格后返还剩余金额。
我先后跟北京格调购物的多名工作人员协调,认为工作人员的去留不应该影响的存款支取,但是工作人员否认公司有此活动,将损失强加在消费者的头上。我反复强调服务专员是代表公司跟我交易的,如果她在欺诈,她工作中的欺诈也是代表了她所在的公司,如果出现损失也不应该由消费者来承担。但是最终北京格调购物还是拒绝返还全款,理由是公司的制度。
我感到自己被骗了。
信任商家的消费者难道要继续付出惨痛代价?
要求北京格调购物按原本的承诺返还全部预存款,并赔偿在纠纷协调中我的各项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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