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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价提高十倍必须先清算成本

发布时间: 2013年04月18日 15:1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 东北新闻网

 



  吴睿鸫

  “水价要提高到30元到40元一吨才行,我坚决支持水价上涨。”4月12日,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文柯在2013年第十一届水业战略论坛上如是表示。中国水务是由水利部参与建设的央企。资料显示,公司2012年实现水务主营收入26亿元,旗下拥有上市公司钱江水利。(《财经网》4月15日)

  近年来,民生涨价借口五花八门,俨然不涨价,资源就会浪费,公民的节约意识就无法培养。电价上涨,是为了节约能源,天然气涨价,是为了让公众节能环保……具体到水价,在央企巨头王文珂看来,通过较高的水价收费,能够有效遏制居民生活和工业生产中的水资源浪费的情况。但诡异的是,这些部门和企业,总是有意无意回避最重要的一点,即没有把成本公布于众。

  在笔者看来,倘若水价真想大幅度提高,必须先清算成本。据业内人士透支,水价的构成包括原水成本、运营成本和税费成本。当前的情况是,原水成本大概占水价的20%,运营成本大概占70%,税费成本大概占10%。如此高的运营成本都流向了哪里?广州市水务局也许给运营成本做了很好的注脚。全局总共有职工700人,去年人员支出大约是1亿元,今年增加到1.3亿元,人均支出高达180万元(见《广州日报》2009年6月2日)

  而根据国家发改委2011年1月开始实施的《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规定,第十四条明确规定:最高不得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市政公用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城市供水经营者的职工人数原则上据实核定,但最高不得超过城市供水企业人员上限标准。试问,这些供水企业有没有晒晒其工资和人员编制?

  另据报道,由于供水企业管理不善,全国城市公共供水系统管网漏损率在20%以上,城市供水每年损失至少在100亿立方米。这一组组鲜活的数据,让人感到震惊与愤怒。庞大的人员成本开支,以及供水企业的管理“管涌”,这些成本又怎么让消费者买单呢?

  尽管饮用水,是商品,但它更是民生用品,具有公共属性,涉及公共利益。正因为如此,我国《价格法》明确规定:对于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等五类商品和服务,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当然,水价也属于政府定价范畴,在这种情形下,水价提高不能不顾及民生,恣意提价。

  我觉得,水务部门当务之急是,一方面压缩成本开支,与此同时,提高饮用水品质。数据显示,内地尚无一个城市实现直饮水,全国县以上4000多家自来水厂中,98%仍使用传统水处理工艺;城市供水管网质量普遍低劣,不符合灰口铸铁管占50.80%的国标标准;老旧管网漏水严重,经常爆管,二次污染严重。城市水厂都是如此,那上万座供应乡镇的小自来水厂,就更无安全保证。显然,面对现实,水务部门当然没有涨价的任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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