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1993年3月,福建石狮市名曰【石狮市联邦国际商业城】的项目被要求以外地他人身份全额购买镂花,一年后交房,并承诺超期交房按年1
5%罚款。但是2000年勉强交房后至今20年没有给业主办理产权证,更没有赔偿,由于没有产权证,又都是用外地人身份证购买,业主无法维权。2010年,鉴于该项目的历史特殊性,石狮市政府仅给予业主们登报确权,但还是没有给予办产权证,而且宣称不得买卖。至今没有正常供水电,房子则有当地村控制水电,房子随便他们占用,或200元租用。
当时情况说明===1993年,由于当时当地还没有过商品房,又打出深圳市和石狮市两政府合作项目的金牌,尽管需【外地身份证】【全额交款】但还是被开发商和当地很多公职人员吵得一塌糊涂!受害者上万,至今原始业主还有800多人。
请求支持维权。所需证据一应俱全,敬待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