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我父亲在2月7日在中国建设银行吉林市遵义储蓄所存了33000元,两小时过后银行给我打电话说我少给600元钱叫我过去,我母亲去了对他提出质疑,产生争议,事情没有解决就过年了,3月1日我在网上银行查询我的银行账户,银行在没通知我的情况下私自扣我600元。我到银行去行长说我们省行有权划扣你的钱,你划扣前为什不通知我,储户到银行办理业务,与储户之间形成了储蓄合同关系,银行只因柜员疏忽没能当面点清客户存款元,不经过储户的许可,强行冻结,划扣储户账户,违反了与储户的合同约定,也侵犯了储户的财产权,与盗窃、抢劫没有本质区别。
我们可以想象,突然之间,我的账户中的有钱被划扣,我该多么惊恐,多么无助。
从法律的角度讲,银行要找回储钱,要么取得储户的谅解与支持,要么进入诉讼程序申请法院依法作出冻结决定。根据《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非法查询、冻结、扣划个人储蓄存款或单位存款的,对存款人或其他客户造成财产损害的,应承担支付迟延履行的利息及其他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