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我是重庆江北区大石坝龙湖源著1期26栋1单元501号房屋业主,该房屋噪音严重超标,根本无法居住!!无法居住!!
经多次与龙湖开发商协商,并向江北区政府、区建委、区环保局、信访办等相关主管部门投诉反映,问题根本得不到解决,导致600多户业主被迫拒绝接房。
一、房屋存在噪音严重超标问题,开窗时噪音达70-80分贝,关窗时达60-65分贝,并且低频震动大,让人难以忍受,无法正常居住。特别是小房间,“嗡嗡”声不绝于耳.根据《国家建筑住宅规范》(GB50386-2005)要求民用住宅在开窗条件下室内噪音不能大于50分贝,关窗条件不能大于40分贝,噪音分贝严重超标,低频率震动大,确实无法居住,噪音严重均超过国家规定。
二、重庆黄奇帆市长2月16日讲话《宁静工程和国家建筑住宅规范》(GB50386-2005)要求民用住宅在开窗条件下室内噪音不能大于50分贝,关窗条件不能大于40分贝。
希望尽快促成相关部门和龙湖开发商解决房屋存在的问题,让老百姓早日住进自己辛苦一生积蓄购买的房屋。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