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我叫邸大海,是增城恒大山水城195栋204的业主,同时我母亲张仲芬和姐姐邸艳馨是203的业主。我们于2010年10月签订购房合同,当时合同约定2011年10月交楼,我们没有收到收楼通知书,房屋的质量问题较多,一直没有修复所以没有收楼。
现如今,房子的问题基本整改完毕,我们也缴纳了契税和维修基金等费用,并于2013年3月9日前往恒大办理收楼手续,却被告知要从2011年10月起补交物业管理费。我们至今都没有收过楼,怎么会有补交物业管理费?反倒是何时收楼何时有赠送一年物业管理费才对。延迟收楼非我方原因造成,我们没有要求恒大延期交楼进行赔偿,反倒恒大乱收物业管理费,很多人也反映此事。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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