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去向
投诉单位:拉手网
投诉内容: 我在拉手网团购了54张电影票和一张摄影券,共消费了1128.6元。由于需要报销,本人急于索要发票。起初,拉手网和商家相互推诿,最后结果是拉手网说不能给开,客服人员说和商家沟通的结果是商家无法针对此活动开发票。 试问国家规定了团购可以不开发票吗?我消费了,为何不能给我消费的票据证明。团购占了那么大的市场,难道就明目张胆的偷税漏税吗?消费者的权益在哪呢?!为公司选择性价比高的服务难道就该没有发票吗?公司怎么就不能享受这样便捷实惠的服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