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2013.8.26日从携程网上预订了广州锦江之星酒店1间,订单上入住日期是10月11-10月18日,预订单上提示入住成功后,会有120元返现,结果只返现了15元。致电携程,说是酒店反应入住人提前离店。我已向携程提交了入住人信息为吕文通,曾建勇,两人并未提前离店,而且实际入住天数比预定的还多了,实际是10月20日中午离店,有酒店10月19日晚开具的发票为证,期间也并未换过房间。向携程反馈及内部投诉已经一个星期了,仍无实质性进展,每次电话打去都是不同的客服人员接待,并且要重复他们已经记录的问题!昨天电话转到所谓的客诉部负责人那里,也就是工号760309先生。说是24小时之内会给答复,至此也未收到任何答复!返现金额不大,但如果以提前退房为由拒绝返现,就是欺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