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2010年8月30日购买的江淮和悦2010款家用轿车,车辆识别代号LJ12FKS20A4516172 ,今年(2013年)7月初,发现车后轮挡泥板上面部分,由里向外有锈蚀痕迹 ,情况同今年3.15 央视晚会曝光的江淮品牌同悦车型,今年11月直接锈穿了,11月初向当地经销商(泉州广安4S 店)反映,同时也向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反映过,且应他们要求把车送到泉州广安4S店检验过,他们只答应修理,拒不答应其它要求,试问:使用才3年,7万公里的轿车就出现了,主结构框架严重锈蚀的情况,且央视已经曝光了的同品牌产品,为什么不能退车呢?难道汽车三包法是一纸空文吗?难道要用我们消费者的生命去承担造假者给我带来的后果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