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本人2012年10月底购买福特新福克斯1.6AT。该车行驶了17500公里时,发现其变速箱有明显漏油,同时伴随换挡顿挫、异响。后经4s索赔,更换变速箱油封。车辆在行驶到20082公里到4s店做保养时,发现变速箱再次漏油,从第一次更换变速箱油封后,行驶不到3000公里,又漏油了,难道还是油封的问题吗?4s店还要拆解变速箱更换油封,我不同意,换油封不解决问题,我要求更换变速箱总成,4s店厂家不同意。在此期间厂商并未就对新车大幅度拆卸所产生的折旧费、人员误工费等进行补偿,换完变速箱油封二次渗漏,说明更换油封并不能彻底解决问题;自变速箱漏油后本人投诉各大网站,之后接到4s店,长安福特厂家的回访电话,接线员态度傲慢,对消费者的延保召回要求毫不理会,只会像复读机一般要求本人回4s进行检查。且本人发现自更换变速箱油封后,车辆出现怠速抖动、起步抖动情况,回4s告知正常。本人希望厂家能够对此缺陷产品召回检查并更换问题部件,彻底解决变速箱漏油、怠速抖动、起步抖动问题,并对该款车辆进行8-10年延保,同时补偿该车因拆卸所产生的的折旧费,折旧费金额由第三方评估师进行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