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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作为一种自然资源,应该充分开发利用,但同时它又是一种公共资源,更应该做到公平公正地利益分配。近几年对于水电发展的争论越来越激烈,所反映的正是不同人群对于水电的利益诉求。
水电站乱坝争水,国内江河断流的事情屡有发生,陕西的岚河干流百余公里建16座引水式电站,导致河流断流鱼类灭绝,下游村庄生活用水和农业灌溉用水受到影响。福建的九龙江作为闽南地区的母亲河,因为近几年新建起的上千座水电站,九龙江多处断流,曾经的渔村变成石头村,一度引发炸坝的呼声。
对任何一条大江大河来说,只有上游地区成为生态屏障,整个流域的生态安全才有保障。反之,上游地区生态遭到破坏,其危害不仅反映在本地区,还将通过“下游效应”影响到中下游和整个流域。这就是岷江上游“不少江段面目全非”真正令人忧心之所在。
距离甘肃舟曲特大泥石流灾害不到一年,甘肃舟曲县审批立项的水电站就已达68家,而且只有一家通过安评并到地震局登记注册,其余均未办理相关手续,此举被地质学家斥为“不要命”。当地地震环保部门反对无效,招商局帮助无证水电站上马,让水电开发给舟曲地方财政带来一年2千万元左右的税收。
一个时期以来,广西北部地区的群众不断来信反映,当地的江河水系,近年来被无序开发,其势头愈演愈烈,无立项、无设计、无监管、无验收的“四无”小水电站比比皆是,已经影响到百姓的生产、生活和汛期安全,并带来一系列的遗留问题和社会隐患。
为了增加地方的财政收入,一些地方政府对这些无证水电站大开绿灯,根本无视其对生态环境和地质构造所带来的破坏。而那些水电投资方,也不顾国家的法律法规,无证开工,跑马圈水。不难想象,这种乱象屡屡出现,正是因为有些人为了追逐高额利润,不惜铤而走险。
水作为一种自然资源,应该充分开发利用,但同时它又是一种公共资源,更应该做到公平公正地利益分配。如果它所产生的利益只能让一部分人受益,而更多的人无从分享,反而受到损害,这样的发展模式既不可持续,也容易引发不稳定、不和谐的危险后果。近几年对于水电发展的争论越来越激烈,所反映的正是不同人群对于水电的利益诉求。 违规建设水电站,这样案例并不少见,但刚发生特大泥石流灾害一年的舟曲竟然正在建设许多水电站,这些水电站既无环评审批,也没有做地质灾害的审核。记者在第一时间赶到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向有关专家询问这些水电站可能会对舟曲的地质结构带来怎样的影响。 甘肃舟曲县审批立项的水电站有68家,只有一家通过安评并到地震局登记注册,这被地质学家斥为“不要命”。当地地震环保部门反对无效,招商局帮助无证水电站上马,让水电开发给舟曲地方财政带来一年2000万元左右的税收。
舟曲招商局王局长说:“水电站的建设是利大于弊,像舟曲这么贫困的地区,如果把水资源白白地浪费,不开发,舟曲会继续贫穷落后,假如这些水电站全部开发起来了,我们这两个亿,比如说能源我们可以发展其它产业,整个把我们的经济就带动了。”舟曲水利局副局长高战胜也对记者表示:“你说负面效应的话,毕竟不占主要的,有一点儿影响不大,就是微乎其微的,不大不大。”
68家水电站,只有一家进行了安全评价并地震台备案,这种怵目惊心的事实,不能不让我们为舟曲的老百姓捏把汗。记者发现,舟曲的水电开发似乎进入了一个怪圈,税收算地方的,而生态破坏一旦引发了灾害则会由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全部买单。中国工程院院士,水利部部长顾问王浩院士认为,这种只顾眼前利益的发展方式无异于饮鸩止渴。
地方政府这种的水电冒险,为何产生?如何能管住他们的这种冒险?在中央水利工作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加快水利改革发展,要坚持民生优先原则,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利问题,促进水利发展更好服务于保障和改善民生;要坚持统筹兼顾原则,注重兴利除害结合、防灾减灾并重、治标治本兼顾,如果我们的官员考核体系还是以GDP为导向,升官晋级还是以招商引资、财政收入为指标,在一些地方,这些原则可能就很难落地。
为了增加地方的财政收入,一些地方政府对这些无证水电站大开绿灯,根本无视其对生态环境和地质构造所带来的破坏。而那些水电投资方,也不顾国家的法律法规,无证开工,跑马圈水。不难想象,这种乱象屡屡出现,正是因为有些人为了追逐高额利润,不惜铤而走险。一位长期研究电力上市公司的证券分析师向记者证实,水电站确实利润惊人。 很难想象,水电行业的毛利率居然高达37%,几乎与人们心目中属于暴利的煤炭行业39%的毛利率相差无几。孙灿向记者解释说,煤炭和水电其实有着非常相似的行业特点,它们都是依靠自然资源来产生能源,在能源紧张的大背景下,谁占有这些资源,谁就可以获得相当高的回报。
  中国水利水电研究学会的秘书长张博庭对记者说,我们国家小水电大多规划较差,这都是因为不是国家层面进行管理,而是归到地方政府管,有的甚至是省里、县里做主,这种管理可能就不包括对整个流域进行规划。假设县里管一段流域,而又急需建设某个项目,则可能找一个有环评资质的单位环评一下,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就算是有了环评报告了。   地质学家孙文鹏提出,建设水电站时,考虑的角度不仅从工程流程和坝址选定的安全性出发,还应该从整个流域出发,拥有自己的评价体系。
在地质和环保专家看来,拦水坝蓄水淹没原始森林、涵洞引水使河床干涸、大规模工程建设对地表植被的破坏、水电建设配套的城镇和道路系统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分割与侵占,导致物种灭绝,都已经改变了流域内已日益缩小的原始生态系统,而人类迟早要为这种无序开发付出代价。 舟曲环保局长说,白龙江上游确实是破坏比较严重,沿着河边上的植被,往年生长的现在都不生长了,这些生态的变化对现在的影响也许还不是太明显,但是越到后来会越明显,这些水电站带来的潜在的更长久的生态影响还远远没有表现出来。
 甘肃舟曲县招商局的王局长说,水电站一发电,就像印钞机一样;贵州道真县发改局的江局长说,只要能开发的都要开发,不然水就白白流走了。  环保局长张庆民说,枯水期这种水电站卡水的情况更严重,因为枯水期电站需要大量的水,但是实际上总水量很少,所以他们要满负荷发电。满负荷发电就要多截流水,少放生态水,现在电站都是只顾自己的利益,面对环保部门的规定,他们就是睁只眼闭只眼。
水作为一种自然资源,应该充分开发利用,但同时它又是一种公共资源,更应该做到公平公正地利益分配。如果它所产生的利益只能让一部分人受益,而更多的人无从分享,反而受到损害,这样的发展模式既不可持续,也容易引发不稳定、不和谐的危险后果。近几年对于水电发展的争论越来越激烈,所反映的正是不同人群对于水电的利益诉求。 对于河流上建水电站,有两派意见,一派认为中国当前能源紧缺,鼓励水电站势在必行;另一派认为,水电站对河流污染很大,应该少建或不建。但两派都承认,在河流上建水电站应该科学规划、有序开发。事实上,有许多河流的水电站都存在着无序开发的现象。一些河流上有数十座水电站,而且许多都采取抽水发电的方式,导致流域生态严重恶化。 环保人士用“跑马圈地”来形容各大发电公司在西南地区热衷建水电站,而一些水电公司认为这些水电站让当地政府和百姓脱贫致富。那么河流上的水电站,究竟造福了谁?记者将调查多家大中型水电站,了解它们的经营情况,揭示水所带来的利益是如何分配的。 乱象背后其实是水电业正处于一个艰难的困局当中。不少的水电站,让投资者得到了高额利润,让地方政府增加了一部分税收,但是生态被破坏,许多周边农民不仅没有因为水电开发致富,反而陷入了更贫穷和更不安全的境地。破解当前的水电困局,需要做到四个“要求”:国家要求生态,农民要求实惠,地方要求发展,企业要求效益。只有这四个要求达到平衡,水电业才能迎来真正的黄金发展期。
水电是清洁能源,可再生、无污染、运行费用低,便于进行电力调峰,有利于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经济社会的综合效益。在地球传统能源日益紧张的情况下,世界各国普遍优先开发水电大力利用水能资源。 水电站是将水能转换为电能的综合工程设施。又称水电厂。它包括为利用水能生产电能而兴建的一系列水电站建筑物及装设的各种水电站设备。利用这些建筑物集中天然水流的落差形成水头,汇集、调节天然水流的流量,并将它输向水轮机,经水轮机与发电机的联合运转,将集中的水能转换为电能,再经变压器、开关站和输电线路等将电能输入电网。有些水电站除发电所需的建筑物外,还常有为防洪、灌溉、航运、过木、过鱼等综合利用目的服务的其他建筑物。这些建筑物的综合体称水电站枢纽或水利枢纽。
要严格基建程序,要把整个的建设按基建程序上马,经过流域主管部门的统一的审批,统一的环评。现在有的地方政府不重视这个事,单纯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招商引资这样的小水电没有经过基建程序这是非法的;另外要有比较细致的项目环评和流域规划环评,要有专业的、专门的有针对性的水土流失规划,防治措施。
第一条就是对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因为有很多小水电站建了以后,把大河弄干了,所以小水电站的建设,一定要和当地的水资源的统一规划利用要挂钩;第二,水电站的建设本身,就是一个流域的小水电站,如何盖好,应该进行一些小流域的规划,要有统一的安排。
用一句专业术语来说的话,水利建设必须进行顶层的制度设计,加强所有流域的全流域的管理,所以长江有长江委员会,水利委员会,黄河有黄河水利委员会,所以这样类似的水利委员会必须发挥作用。
一个县里边有68家水电站,确实有点多,事实上给我带来更触目惊心的感受是后来的带来的负作用这些画面,就是你说的水电是清洁能源,但是它带来的这些负作用,让人觉得还是触目惊心。比如说河道干枯,比如说树木底下,根那地方没有水,然后一些植被的影响。就去查了一下新闻,发现这个事情绝不仅仅是在某一两个地方,也不仅仅是在现在,比如2005年的《经济参考报》就报道,说汉江有900座烂建小水电一哄而上,那时候是一个投资热潮。
同样是电力行业,火电的毛利率就远远不能和水电相比。尤其是近几年煤炭价格持续上涨,水电与火电的利润差距也越来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