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板鸭”风波未平 又被曝光销售假冒“绿色猪肉”

违规低成本致使沃尔玛屡罚难改
      沃尔玛全球销售额排名第一的企业,到了中国却出现了此类的“水土不服”。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研究人员分析说,国际名店在我国屡次的违法行为可从侧面反映出其中暗含的巨大利润空间,即便是违规遭受处罚,对于拥有强大经济实力的国际知名品牌来说,其处罚费用已经无关痛痒,违规 的低成本和违法的高利润形成巨大诱惑。同时,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粉饰其政府业绩,对该类国际知名企业予以较多优惠,并放松对其的监管,松懈的政府监管 使其违法违规行为有可乘之机。

根源主要在于监管不严
      中投顾问高级研究员高博轩则认为,国家监管部门的监管缺失,对国际知名企业诸多优惠,甚至放松对其监管,使这些企业自恃拥有“特权”而肆意违规;我国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薄弱,对国际知名企业的盲目崇拜使 其放弃了对产品质量的监督和对自身权益的维护,两方面原因共同造成了国内外的差别。杜绝国际名店屡屡违规的行为,严惩是使管理有效的手段之一,只有在经济上予以重罚,加上对其违法行为予以严重警告,使其品牌价值受 到威胁,才能够使其认识到自身违法行为的严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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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协表态

沃尔玛违法经营
是对中国人民不尊重

      中国消费者协会有关负责人9月29日表示,沃尔玛将普通猪肉冒充绿色猪肉出售,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违反诚实守信基本原则,违法了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沃尔玛顶风违法经营,涉嫌欺诈,是目无中国有关法律,对中国人民的不尊重。”

监管比罚款更有效

      说穿了,沃尔玛仅在重庆地区就被罚20多次,企业或许已经从“不怕罚”,到“罚不怕”,现在进到了“怕不罚”的境界,其中到底是企业的问题,还是监管的问题?“三令五申”的作为,只表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的普遍存在,真正有效的监管罚一次就足够了,何劳主管部门一罚再罚?多罚无益于秩序,只有益于部门另类创收。外国企业特别是500强在中国表现不佳,有其自身的问题,更有我们自己的问题,自己的问题不解决,却要求外资企业“独善其身”,那不是奢望,而是幼稚。(上海大学社会学教授 顾骏 )

2011年沃尔玛8个月因违规被罚8次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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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当事人
结案时间
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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