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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观点]上证所发警示为何深市“震感”更强烈

发布时间: 2012年08月05日 00: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 央视网

 



  尹中立:上证所修改交易规则为何深市“震感”更强烈

  上海证券交易所日前发布《风险警示股票交易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风险警示板在相关业务和技术准备完成后,计划于明年初实施。风险警示股票交易实施细则的核心内容是将实施新的涨跌幅限制,被风险警示的股票每天只能涨1%,但最大跌幅仍然是5%。 

  无疑,该新的交易规则意在限制投资者炒作垃圾股,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是退市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其积极意义应该得到肯定。从长远来看,退市制度的完善和风险警示板的推出,将有力地提升证券市场的投资价值。但从短期看,投资者必须面对风险的释放。从最近两天的市场反应看,交易规则的影响正在深化。即使深交所声明不会实施类似的规则,但深交所的中小板和创业板板的反应,也明显比上证所剧烈。 

  首先,市场的反应是ST类的股票普遍跌停,7月30日和31日的市场反应均如此。其次是准ST类的股票出现恐慌性杀跌。其中不乏诸如中国远洋、鞍钢股份、中国西电这样的明星央企,甚至刚刚上市不久的中国水电也加入跌停的行列。

  最值得关注的是中小板和创业板的股票反应强烈。7月30日,上海综合指数跌了0.89%,而中小板指数跌了1.5%、创业板指数跌了2.1%;7月31日,上海综合指数只跌了0.3%,而中小板和创业板指数分别跌了1.07%和1.67%。连续两个交易日,中小板和创业板的多只个股跌停。可见,深交所的中小板和创业板的股票跌幅明显比上证所的股票大。尽管深交所在7月30日明确表态,但情况并没有得到好转,有30多只中小板和创业板股票跌幅超过8%以上。 

  自中小板和创业板创立以来,其走势明显强于上海的主板市场,背后的逻辑是中小板和创业板的上市公司股本小,易于筹码的控制;另外,这些公司大都属于民营控股的公司,投资者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的沟通比较方便 (简单来说就是合谋的成本较低);最关键的是这些公司可以通过大比例送股或转赠股本的方式稀释股价。操纵股价者可以通过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充分沟通和协调,让上市公司不断出利好,把股价炒上去,再通过大比例送股的方式把股价降下来,吸引其他投资者跟风,以达到获利的目的。 

  如今,上证所的新规在打击垃圾股的同时,也使得中小板和创业板的炒作逻辑难以持续。当垃圾股遭到连续抛售,则将使很多垃圾股的股价跌破1元面值。于是,维护股价将成为未来上市公司的重要工作,不敢再随意大比例稀释股本了。如果股本较小的公司不敢送股了,那么,这些公司也就失去了“投资”的价值。 

  自A股市场创立以来,一直存在一种奇特的现象,即小股本的上市公司股票比大股本的公司股票存在明显溢价,股价高低与股本大小有高度的相关性,而股价与上市公司的业绩关系不大,原因就在于笔者的上述分析中。而成熟市场与我们的市场表现正好相反,蓝筹公司比小公司享有更高的溢价,因此,市场的资金向好公司集中,没有人对垃圾公司感兴趣,资本市场的确能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功能。A股市场之所以表现反常,最关键的原因是退市机制没有发挥作用。

  一旦退市机制发挥作用,股价就会回到正常的轨道,蓝筹股比小公司应该享有更高的溢价,中小板和创业板股票享受高溢价的现象将逐渐消失。 

  叶檀:新三板扩容是大势所趋 

  眼下,A股市场持续疲软,沪市上周报收2132.80点接近“钻石底”,为何要在这一时机对新三板进行扩容? 

  “新三板扩容的呼声由来已久,现在推出并不出乎市场预期,是正常的。”叶檀表示,“有人认为,现在A股市场不景气,已经到了谷底,所以对新三板扩容有所质疑。但事实上,新三板是中国资本市场市场的一个衔接环节,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举动,新三板扩容是大势所趋。” 

  那新三板扩容会不会对A股资金面带来压力?叶檀表示,新三板除了券商和机构可以参与投资外,还允许一定经济实力的个人投资者参与,必定会分流A股的一部分资金,使A股的资金压力上升。 

  尽管如此,叶檀还是认为,新三板扩容好处多多,“可以促进中国创新经济,可以为民营企业融资,可以让中国的证券市场尝试注册制。” 

  叶檀认为,为了经济转型需要,新三板应该拓展、应该转板,新三板应该成为创业板的替身,完成创业板无法完成的注册与退市制度等改革。 

  不过,叶檀提醒,新三板要有完善的法律机制和重罚制度,要警惕新三板成为骗子的天堂。 

  皮海洲:上市公司回购既无动力又无压力 

  由于股市低迷,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加入到“破净”行列。截至7月31日,两市已有71家公司“破净”,其中总市值超100亿元的就有21家,交通银行、浦发银行、宝钢股份、中国交建、中国中铁等大权重蓝筹股也都置身其中。 

  为此,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日前明确表示,监管部门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回购的股份可以依法注销,也可以依法奖励员工。 

  在上市公司股价大面积“破净”的情况下,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呼吁破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良苦用心是不难理解的。而且从稳定股价的角度来看,上市公司回购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有利于股价稳定的。更何况,正如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所言,对于已经破净的公司,有增长潜力及资金条件的,更有义务回购,以保护股东权益。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这番“呼吁”深受投资者的欢迎,但能得到多少上市公司的“回应”却不是一件乐观的事情。 

  上市公司回购在国外一些成熟的市场里是一件很常见的事情,尤其是在公司股价“破净”的情况下,上市公司回购更是一种普遍现象。但在沪深股市,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案例少之又少,甚至还出现了海马股份以“零回购”来忽悠投资者的事情。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说“上市公司回购股票没有任何法律障碍”。既然如此,为什么国内上市公司很少有选择通过回购来稳定公司股价的呢?从表面上看,资金条件不允许,这是很多上市公司不愿意回购的原因。而上市公司的现金情况是否允许进行回购,这个答案也只有上市公司自己知道。 

  进一步来说,上市公司不愿意回购股票,是因为上市公司缺少回购股票的动力。在上市公司没有再融资计划的情况下,股价高低并不涉及上市公司的利益。而且上市公司也没有责任与义务来对上市公司股价负责。尤其是今年的行情,股价下跌的原因很多,上市公司更没有必要来主动对股价“破净”负责。 

  真正的原因还在于一股独大,是一股独大让上市公司失去了回购股份的压力。 

  为什么国外的公司在股价“破净”或低迷的情况下总会通过回购股份来稳定股价?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大股东持股数量有限,通常都不是绝对控股。一旦股价低迷甚至“破净”,这些公司以及大股东就会担心竞争对手会在低位廉价收购大量公司的股份,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更换。 

  而国内公司基本上都是大股东绝对控股,有的控股比例甚至超过70%,因此,国内公司根本就不用担心控股权旁落。在这种情况下,上市公司以及大股东当然就没有通过回购股份来稳定股价的必要了。

  侯宁:*ST股涨停降至1% 进一步强化退市制度

  上周,上交所发布《上交所风险警示股票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根据意见稿内容,“风险警示板”包括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两类品种,前者基本对应现有的ST和*ST,涨幅被限制到1%,跌幅限制仍为5%,如果0.5元以下则涨幅限制为0.01元;后者进入30天退市风险整理期后,涨跌幅限制恢复为10%,而整理期结束摘牌。对此,侯宁表示,此征求意见稿出台,将强化上市公司退市制度,风险警示更加凌厉。对于频临退市的*ST及ST股来说,必将进行重组以自救。对于A股市场来说,此消息偏负面。

  李大霄:悲观者要付追高代价 

  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7月31日在其微博中表示,多方正在众优质公司中缓慢底、坚定地、不屈不挠地积聚着力量,在不久的将来,很多人将要付出非常昂贵的追高代价,下一个高点将会见到现在的悲观者慷慨激昂的表演……而现在最悲观的人最终在高位会变得最贪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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