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我们是2010年上半年与惠阳碧桂园山河城签订购买其产品《山河城凤仪谷21街23号别墅》一座,合同约定2010年10月交楼,但因无法完工,延至2011年2月份才通知收楼.接通知后,我们去看了,因漏水和很多外表问题要求整改,5月份,因我已购家俱被催,只好搬家俱进去,住进后发现厨房水笼头无水,经管理处查后,发现水管没接通,只好派人破墙,让我买水管重接,住几天后又发现排水不畅,管理处又派人查,结果又发现排水管在污水井的出口过低,污水会倒灌进家里.开始时管理处叫工人随便通一下就算了,工人觉得不妥,不同意搞,管理处只好同意重新铺水管.结果一挖开发现不仅水管出水口有问题,连总排污管与房子的排污设施都没接通就埋土,外表没法发现.最后是挖了花园,打掉门口的台阶,挖开车库的地面,重新接通和铺上排污管,一直搞到七月底才完工,我们一直无法入住,施工时又用我家的水电.我以八月为收楼日期,要求碧方按合同规定给我赔偿,并对损毁的花园按经济损失赔款,碧桂园不仅没有答复,还每月催收管理费.我们不能容忍碧桂园这种横蛮的做法,希望“3.15”能协助我们维权,为我们消费者讨回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