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我于2011年5月购买南京江宁大学城的楼盘东方龙湖湾16幢。售楼处当时贴有不利因素公示表,显示我购买的这套公寓北边有一个变电箱。
2011年国庆,意外发现我购买的这套房子北边、南边、东边居然被变电箱团团包围。跑到售楼处去讨说法,才发现他们已更换之前的不利因素公示,图上明确标注我这幢确实3个变电箱。
打电话到江宁区规划局咨询,才知道去年5月我所看到的一个变电箱的公示表只是KFS的意向,根本没有报上去审批,规划局接到的就只有现在3个变电箱团团包围的申请,他们的批复时间是2011年12月。
也就是说,10月初看到的3个变电箱的公示也是根本未经规划局审批,先斩后奏。
签订的合同最后有KFS补充条款,其中有一条经政府批准的设计变更(包括变电箱),KFS可以实施不通知业主。可是12月才批准的文件,10月1号就已在现场生效。
希望借助3.15平台,请KFS无条件移走新增变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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