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我是一名在山西服役十年的2011年军队转业干部,现在已经安排到重庆市九龙坡区工作。今天致信向您反映一个情况:2011年我从忻州军分区转业回重庆,因为要搬家,于2011年8月22日通过中国邮政物流公司忻州市分公司邮寄了大小十八件物品(中国邮政物流货运单号:A09544414),总价值十七万余元,至今只收到十七件,另一件已被丢失(价值一万五千元),该公司负责人也承认是因为自身原因导致物品未完全送达。对此,我曾多次和中国邮政物流忻州市分司联系,并几次从重庆赶回忻州想和该公司协调处理关于被丢失物品的相关事宜,也已通过忻州市消费者协会协调,可该公司负责人态度强势,拒不出面,更不做出关于被丢失物品的任何赔偿的相关答复。现附上投递和接收的相关证明,向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中国邮政物流忻州市分公司提起投诉,希望您能维护我们消费者公正合法的权益。感谢!
我的联系电话:13896137701,18623017701
此致
敬礼
申诉人:汪从兵
201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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