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2010年4月,乳山鲁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将包括本人在内的200多人用车拉至山东威海乳山现场看房,并用蒙骗的方式要求当场交购房定金,由于本人只有100元,售楼处当场要求签写借据,交纳了1万元购房定金,并在3天后在本人不知无法贷款的情况下将所借9900元要走。售楼处在明知老年人无法办理购房贷款的情况下,在定金协议的购房款支付方式上填写为“银行按揭方式”,后开发商以没有按时交纳购房款为由没收定金,不予退回。由于开放商无法为老年人办理购房贷款,导致本人既无法购房,也无法要回定金,开放商具有明显恶意欺诈行为,由于本人已经八十有余,身体条件不允许与开发商进行司法诉讼,恳请有关部门为我主持公道,帮助要回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