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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单位:石家庄中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投诉内容: 根据2011年11月20日我(以下称乙)与石家庄中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甲)签订的认购协议,甲方应在2010年12月31日前向乙方交房,可时至今日,新房仍然无水,他们也承认达不到交房条件,可是按照当初的认购协议,每延后交房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按总房价的千分之一支付赔偿金。时至今日,我们多次找他们进行交涉,可是他们找到办公室说是管事的不在,打电话,又总是没人接。要求政府部门关注弱势,解决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