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上午11时我在邯郸美食林新秀超市消费时手机被盗,刚刚丢失就通知了超市管理人员同时报警后,提出要求他们暂时关闭超市音乐拨打电话来寻找他们没有配合(未关音乐),询问在我丢失处有无监控商场经理当时答复的是有监控,当我提出要他们调监控时他们以监控管理人员不在为由拒绝了。下午14时又同公安部门到超市提出看监控,查录像后只看到我进入超市的录像,在超市内的一切活动都没有我的录像,甚至连我出超市的录像都没有。(出超市的录像为什么会没有)他们以我所丢失物品处监控调整为由说此处没有录像,其他地方有录像。以此拒绝给我说法。意思是让我认倒霉。我怀疑他们是为了掩盖事实把录像删除了找的借口。请问我在超市内个人物品被盗,商场就没有责任了?我是在店里进行消费,店里就应该对我的安全负责,您说对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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