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本人在2012年7月24日在江苏无锡通过顺丰速运邮寄一套(2件)不含税价值6300元整的油气分离滤芯到江苏昆山开发区洪湖路699号联鑫电子张小姐收,卖出价含17税8838元。货物为铁件。当时保价5000元,运费40,保费为25元。2012年8月2日按照约定到联鑫电子安装,双方多人在场,拆件后发现损坏。收件人不是张小姐本人。从8月2日起本人多次打075583151111要求其赔偿处理。但顺丰先说超出7日为由不赔,后又做出只愿赔1468元的决定,因我方不接受,顺丰不在赔偿。不管是和货物的保险价还是实际价格相差太元。其要求我承担一半的责任,我无法接受其无理要求。
单号0510 339 166 746
韩飞龙
201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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