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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单位:唐山恒硕地产
投诉内容: 我们于2010年9月份在唐海县恒硕地产买的公寓,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但是开发商以各种理由至今尚未交房,按照合同,可以要求退房并且赔付违约金,但是我们业主屡次去找,至今没有结果。我们组织了一个业主委员会联名上访,县政府也出面调解,但是开发商仍然我行我素,不予执行。希望有关部门对我们的情况核实,并帮我们尽快解决此事。两年的时间数十万元音讯全无,房子至今遥遥无期,老百姓半辈子的血汗钱,希望买一个归宿,难道就这样苦等几年仍旧无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