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我在09年10月从外地调入成都工作时,在郫县犀浦西区地标贷款买了一套房子,面积是85平方左右,现在开发商通知拿房产证,但要求我补缴3%的契税;
我就不明白了,为什么我是首套房,面积在90平方以下还要收3%的契税,我想放眼全国任何地方也不会这样来宰老百姓,为什么成都郫县就这么牛???(根据国家规定,首套房,面积90平方以下就是1%契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7号通知内容,对于购房合同备案时间在2008年11月1日及之后,个人首次购买90 m²及以下普通住宅,契税暂按实际成交价的1%收取;个人销售或购买住宅暂免征收印花税。)
我打电话问开发商,开发商叫我问房管局,房管局让我问地税,地税解释是: 我的房子单价刚刚高于了当时郫县房管局5月份公布的单价1.4倍... 这样的解释不觉得牵强吗?我买房子时是09年底了,正式房价涨的最高的时候,而且是带装修的房子,为什么你们不减掉装修的钱?为什么你们不直接向开发商征收,为什么我买了高房价的房子还倒要缴3%的契税? 为什么要这样宰普通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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