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2011年3月15日到深圳【国检】鉴定钻石戒面,他们在没有认真确定就下了一个《玉髓》的证书,S-No20110232(收费150元),我与他们辩论,玉髓是7度,我的绝不止7度。他们说:我们是国家权威机构,你不服可以去告我们。2011年4月21日中央【寻宝】走进深圳,我带了6650克拉的原石杂项组专家一致认定为【黑钻石】原石,蔡国声老师说:矿石与奇石不能列为民间国宝候选,就没能上珍宝台。去年深圳《珠宝》展期间,我又到了深圳【国检】,可得到的结果还是玉髓,去年12月12日又再一次到深圳【国检】,还是没有结果。
由于深圳【国检】认定为《玉髓》,我的财产安全得不到保证,如果我的财产遭到偷.抢.骗,到公安局报案,由于是《玉髓》,价值不高,公安局会不予立案。如果我以钻石卖出去,别人拿去【国检】鉴定,认定为《玉髓》,那一定要我退钱,以致打官司,那后果不堪设想。
我投诉的理由是,我的原石已得到过权威专家的认可,深圳【国检】收了我的钱,就应该认真鉴定。
我特请3.15出面,请专家对我的戒面做再一次的鉴定,使我的财产安全得以保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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