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购买时间2013.02.13,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南京路357号今晚报大厦1507室途牛国际旅行社天津分公司
购买途牛旅行社西班牙个人旅游签证产品,购买时双方签订合同,缴纳费用(两人出游)1198元,合同条款注明该费用包含1.交付使馆的签证费,2.代办服务费, 但消费者甲方当事人2月25日到使馆面签时, 额外缴纳了交付使馆的签证费(两人)共1312元(原因:乙方拒绝支付), 消费者甲方当事人认为乙方途牛国际旅行社天津分公司违反合同,即未按照合同条款履行由途牛旅行社向使馆交付签证费的义务.乙方客服人员赵慧坚持认为此非途牛公司责任,坚决拒绝履行合同条款,双方沟通失败,决定投诉.
投诉要求,全款退回消费者交付使馆的签证费用.并致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