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你好,我是一名列车员,家住伊春市,在佳木斯工作,常年通勤,在亲戚朋友的资助下,去年购买了哈尔滨铁路房建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住房,2012年初交的首付款,在年末办理完后续的贷款手续和相关手续,2013年3月2日办理的入户,入户当天发现房子里面有一根横穿整个屋子的消防管道,整个小区很多户型都有这种现象,购房之前并没有人告知我们房子里面有消防管道,而且国家强制执行的《房屋建筑规范》中规定住宅的消防立管,不应布置在套内.应设在共用部位.我向该公司反应这个问题,该公司经理李典说这是哈尔滨铁路局设计的跟他们没有关系,让我找哈尔滨铁路局反应,我强调我是跟该公司签订的合同,且他们是合同的出售方,该由他们给我解决.经理却百般理由,让我找哈尔滨铁路局解决.开发商良心何在,竟然这样欺骗老百姓,当初这设计也太不合理太不科学了吧?购买的时候,如果开发商告之情况,我们肯定会选择其他的户型,竟然这样故意隐瞒.
希望央视315平台能给我们普通百姓一个公道,工作一辈子可能只够买一套房子的,这样的房子让我们如何能住的安心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