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本人于2013年8月19日在苏宁易购网(网址:www.suning.com)购买品牌为金 叶珠宝、型号为AU-Z00012的999千足金金锭2块共10g,并于次日在青岛市香港中路苏宁门店支付商品款项1150元,门店也当成开具了1150元的购物发票以及相应的提货单,订单号为5003854751,订单状态为:支付完成,您的订单已生效,此商品由厂家配送。苏宁易购于当日下发手机短信提示订单支付成功,商品预计于2013年8月23日送达。至此,我认为在苏宁易购的该购物订单是正式有效的。但截至2013年8月 25日,本人仍未收到所购买的商品。后询问客服,答复是订单无效,会补偿购物券。本人明确表示拒绝购物券,要求其依订单发货。截止到目前,我在苏宁易购查询的状态依然是:您的订单已生效,此商品由厂家配送。但苏宁一直拒绝发货,后多次跟苏宁客服沟通,说是最终的解决方案就是:取消订单,补偿购物券。苏宁易购擅自单方面取消订单的行为于法于理不符,现就苏宁易购的此行为进行投诉,并要求如下:
苏宁易购履行交易的发货义务交付所购买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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