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本人有一张2011年办理的民生银行白金信用卡,每月16号为最晚还款期,从无逾期记录。
8月16日前我需还款22577元,但因为短信没收到和只初略看了一下电子账单,记错了账单金额,只还了22300元,还差277元。
8月22日,再次看到账单时才发现少还了,当天立即补还。
8月26日,电子账单收到,利息费288元。少还了277元,时间只差了6天,利息竟然比差额还高。
在民生银行的霸王条款面前,客户只能任宰吗!办卡的时候民生的人说是最晚还款期以后才算每天万分之五的利息,到出了问题,搬出霸王条款,说是自结账日起就算利息,无理无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