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本人于2011年12月购买了珠海市诚丰集团旗下诚丰新园的一个房产,购房时,诚丰新园的销售信誓旦旦地对我们说:阳台面积为计半面积,即阳台面积的50%计费,另外50%作为赠送面积,不计入房款,同时该项目销售资料(楼书)亦相关标注及说明该户型的“阳台面积”为计半面积。而我们今年收楼时发现所付房款是按全面积来计算,销售存在宣传不实、欺骗消费者的嫌疑。于是我们和诚丰集团的相关负责人协商,要求他们赔偿我们多付的那部分房款,之前他们想以赔偿2500块给我们,但这不及应该赔偿的十分之一,我们不同意,现在他们更决定不处理这事了,不作任何的赔偿。我们相对开发商是一个弱势群体,请315给予我们帮助。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