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我和一家房屋中介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委托书,但之前说好,买房人必须首付6成才能成交。8月11三方签订一份居间人协议,协议规定自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将6成首付款打入我本人账户。但当时买房人资金只够付4成,中介为促成这笔生意,同意垫付2成。直到9月7日,已经快一个月我还未收到房款,中介以各种借口为由推脱,我现在已经不想再卖这房子,要求收回之前办理的各项手续。目前只是办理了面签手续,银行解压和过户都未办理。对方明显有欺诈行为(1、银行已经于6月18日停止了二手房贷款业务,但在签订协议时对方并未告知,并为买卖双方继续签订协议;2、买房人为外地户口,根据当地限购规定不得买房,中介在之前也未告知)
我现在要求:1、由于对方严重违约,撤销之前签订的协议,此房不卖了,对方必须协助我办理撤销手续。
2、由于对方没有在指定时间内将首付款支付给本人,所以按协议规定应该赔偿房款总价的3%违约金。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