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1月5日下午在其店订购红色科鲁兹一部,当时说最晚15天到车,我夫人在14号去交贷款手续时销售人员说:17日到车,由于后两天是周末车管所休息,要到20、21日才能办挂牌手续。16日打电话过去咨询被告知17号不能到车,要到25日。考虑我们在外地的情况,于17日下午过去协商,超出我们的接受范围,我们要求退定金,其答复公司规定不能退车,并说可以把展厅的车按我们的要求改配置交付,我订的新车,车还没到手就已经知道改动过,就要求退定金,但遭强烈拒绝。没谈拢。到18日下午4点,我夫人收到其销售经理王丙壬短信,21号有车交付,要我们在5点之前必须答复,不然就算我们放弃提车。17号已经知道21号他们没车,并说改一辆给我们,现在又说有车,我们心里有疙瘩,马上到店强烈要求退款,但销售经理王丙壬一口咬定公司规定没法退。要求拿出公司规定时,又说公司规定不能拿给我们看。其客服经理告诉21号就一辆车给我们,要就是这辆,不要就算我们放弃提车。到此其店经理一直没有露面。我们提出要找经理,销售经理王丙壬说:那我也不管了,你们爱找谁找谁去!双方已经到这种地步,已对这家4S店失去信任,是其店失信在先,强烈要求退还我定金。 |